|
商标驳回复审分析:申请人把商标名称写错了时间:2022-09-29 分析过很多驳回复审的案例,这一篇是最让人无语的。该复审案件中,申请人没有委托代表机构进行复审,而是自己撰写复审文稿的。我们具体来看看驳回复审决定书:
申请人:中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:申请商标“米小腊”整体具有突出个性化,类似于人名。其中“米”字一般默认为姓氏,“小”字作为形容词,用来形容“腊”字,“腊”字可理解为农历最后一个月的大量事物代名词,也可理解对肉制品加工的工艺,申请商标以“米”字为开头,同时也能够更多的体现腊制品的加工工艺的特点。申请商标的注册未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与本案情况相类似的其他商标已获准注册。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。
该案例中,申请人把自己的商标都记错了,申请的是“小米腊”,复审文稿中却在陈述“米小腊”的含义。自己商标的样式都记错了,就容易让商标审查员认为申请人对该商标不在意,既然你不在意,那我何必让你注册成功。 当然,该案例中,不管商标是不是记错了,这个驳回复审都大概率会失败,因为商标局驳回时引用的是商标法第十一条,也就是所谓的绝对理由,商标代理机构看到这种的一般也是不建议申请人进行复审的,这样的话复审的费用也就省下了。
|